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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第二届湖北省文化产业品牌选树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3      点击量:9666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属文化企业:

为进一步培育荆楚特色优势文化产业品牌,发挥品牌示范引领效应,加快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拟开展第二届湖北省文化产业品牌选树活动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年来荆楚大地文化产业发展成果,挖掘和培育一批优势文化产业及品牌,打造行业标杆,着力提升文化企业、文化产品核心竞争力,以品牌选树带动形成品牌创建的浓厚氛围,以品牌创建提升文化产业产品和服务水平,增加优质文化供给,加快文化产业融合创新和转型升级,推动我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选树类别

包括“湖北省文化企业十强”“湖北省十大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湖北省十大文化产业品牌”三个类别。

三、推荐条件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工商注册,规范运营3年以上,纳入国家《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统计范围,以文化核心领域或文化相关领域行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所属品牌均可申报。事业单位或事业、企业双法人单位不得申报。申报企业应坚持宣传文化主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推出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1.湖北省文化企业十强:宣传文化主业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净资产位居同行业前列,经营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规模实力。应达到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资产双过亿元、净利润过千万元等基本条件。其中,演艺、影视制作企业应达到主营业务收入过3000万元、净利润过300万元。

2.湖北省十大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宣传文化主业特色鲜明,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2021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利润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均在30%以上,净资产平均收益率10%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 。

3.湖北省十大文化产业品牌:品牌经营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行政规定,体现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及相关政策导向;具有良好的品牌信誉;品牌具有原创性,知识产权明晰;具有鲜明的品牌定位、文化特色、较强的识别度;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位居前列;具备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在全省甚至全国有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

2020年以来,企业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有关部门批评或处罚,或者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资格。

四、活动流程

1.推荐阶段。各市(州)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当地文化产业品牌(企业)推荐初审工作,并向活动组委会报送材料。省属文化企业(集团)负责本集团及下属企业的推荐初审工作,并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材料。湖北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湖北日报全媒体、湖北文化产业网等主流媒体平台对选树活动开展全媒体宣传。

2.资格审查阶段。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对申报的品牌(企业)进行资格审查,联系有关申报企业补充完善申报材料,确定符合选树资格的品牌(企业)。

3.专家评审阶段。组织专家集中进行专业评选,综合考量符合选树资格的品牌(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各方面情况,初步选出湖北省文化企业十强候选企业、湖北省十大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候选企业、湖北省十大文化产业品牌候选品牌各20个。

4.网络投票阶段。在长江云APP开通网络投票专区,面向社会各界展示候选品牌(企业),进行投票。投票期间,组织参评企业在长江云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网络直播,全方位展示企业形象。

5.终选阶段。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网络票选情况,确定拟定选树名单,经报审及公示后,确定最终选树名单。

6.发布展示阶段。组织举办第二届湖北省文化产业品牌展示活动,发布第二届湖北省文化产业品牌选树活动认定品牌(企业)。

7.后期推广阶段。对于推选出来的品牌(企业),建立跟踪服务机制,通过央媒和省内媒体宣传推广,进一步培育品牌价值。

五、申报要求

1.同一家企业可同时申报“湖北省文化企业十强” 和“湖北省十大文化产业品牌”,或者同时申报“湖北省十大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和“湖北省十大文化产业品牌”,不得同时申报“湖北省文化企业十强”和“湖北省十大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但集团性质的企业申报“湖北省文化企业十强”后,其下属企业仍可申报“湖北省十大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

2.集团性质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只能以集团的名义申报“湖北省文化企业十强”“湖北省十大文化产业品牌”,可以集团或下属企业的名义申报“湖北省十大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

3.各市(州)推荐名额:

武汉:每个类别推荐数量不超过15个;

襄阳、宜昌:每个类别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

其他市(州):每个类别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

神农架、仙桃、潜江、天门:每个类别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4.省属文化企业(集团),每家申报“湖北省文化企业十强”数量不超过1个,申报“湖北省十大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数量不超过2个,申报“湖北省十大文化产业品牌”数量不超过2个。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湖北第二首届文化产业品牌选树活动推荐工作,各市州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会同当地发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及统计等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把关,做好企业推选和材料初审等工作,并形成推荐申请文件。各市(州)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属文化企业集团请按照申报材料(见附件1)要求,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于2022年7月30日前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9号省广电监测大楼1楼;联系人:冯洁、吉世兰,联系电话:027-87329722),需提交的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834442@qq.com。

附件:

1.申报材料及要求

2.参加“第二届湖北省文化产业品牌选树活动”申报承诺书

3.“第二届湖北省文化产业品牌选树活动”推荐表

4.主要业绩及推荐理由

5.“第二届湖北省文化产业品牌选树活动”推荐汇总

6.国家级奖项及省级奖项目录

                                                      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附件1 申报材料及要求.docx 

附件2 参加“第二届湖北省文化产业品牌选树活动”.docx

附件3-1 第二届“湖北省文化企业十强”推荐表.docx

附件3-2 第二届“湖北省十大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推荐表.docx

附件3-3 第二届“湖北省十大文化产业品牌”推荐表.docx

附件4 主要业绩及推荐理由.docx

附件5 “第二届湖北省文化产业品牌选树活动”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6 国家级奖项及省级奖项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