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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导刊》刊发本所文章: 建设区域文化资本市场 实现文化金融两翼双驱

发布日期:2021-03-05      点击量: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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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程家忠

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文化与金融的融合工作。在文化金融政策推动下,我国文化产业得到持续发展,文化金融市场规模明显增长,已经成为文化产权交易机构新的服务业态。但是总体上看,我国文化金融市场还不能满足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文化金融需要拓宽资本供给渠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金融是经济发展运行的“血液”,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深度对接,对于激发文化产业活力、推动文化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在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过程中,由于文化企业多为轻资产运营的创新型企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不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强,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是文化信贷产品创新不足。文化产业领域中,中小微企业占绝大多数,企业在成长初期组织形式比较松散,没有形成必要的市场规模和成熟的经营模式,尤其是文化产品市场需求变化快、企业生存风险高,增加了金融机构介入的难度。而金融机构大多要求企业以房地产、大宗原材料、存货固定资产或实物资产等进行抵押,而文化企业主要投入以智力支出为主,企业拥有的普遍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在价值评估、权利归属、流动处置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金融机构在文化信贷产品方面不敢大步创新。

二是文化产业内部资金配置不平衡。这种不平衡首先表现在,规上企业的金融排斥。众多中小文化企业由于得不到必要的金融支持,其创新、发展和成长受到系统性抑制,从而限制了整个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其次,所有制上的金融排斥。充满活力和创新动力的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常常处于不平等位置,得不到必要的金融支持,从而限制了他们对整个文化产业的带动作用和应有贡献。第三,制度上的金融排斥。由于文化产业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和商品的双重属性,对于非公资本进入有一定限制,导致部分国有文化单位占据了大量的优质资源,缺乏与金融资本对接的主观能动性,无法形成相互关联和强劲合力的产业结构,整体竞争力不强。

三是文化市场资源流动性不充分。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和市场交易体系尚未完善,知识产权、文化人才等文化要素无法通过市场实现更大程度的配置与交流,尤其是文化产权质押担保、保险、信用等要素市场尚未建立,金融机构因文化企业贷款产生的不良资产很难变现。

银行出于对资产质量和风险收益的考虑,以及商业银行之间没有严格的市场定位,他们在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上都十分谨慎,最易受到宏观调控、压缩贷款规模的影响而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导致现有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大多向实力雄厚的大中型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聚集,这些企业成为各家银行的争夺对象,有些银行还为他们建立了绿色通道,加大授信额度,压低利率竞相争贷。其实这些实力雄厚的企业对贷款的需求并不大,有的甚至于不需要贷款,相反,一些有发展潜力而目前状况并不十分好的中小文化企业,由于商业银行尚缺乏识别能力,大多受到冷落。如果没有政府贴息或风险补偿政策,很少有商业银行愿意为中小文化企业贷款,文化金融市场需要拓宽资本供给渠道。




文化金融是信贷金融和资本金融的集合体



文化产业发端以来,金融和文化产业相生相伴,无论是政策推动还是利益使然。但文化金融又不是简单的“文化+金融”,从现状看,文化金融至少表现为包含政策、体系、产品等内容的一种机制。从近二十年文化金融的发展历程来看,文化金融是关于文化产业的金融问题,而不是关于金融的文化问题。

我国文化产业与金融的关系一直处于摸索阶段。2008年,为了应对国际金融风险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文化金融的政策文件,包括《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09〕36号),《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09〕191号),《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09年7月22日)等,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逐年增强,金融工具的创新和使用日趋增多,产业资本也开始渗透到文化领域。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拉开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实质性序幕。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文化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各类社会资本也积极参与到文化产业,上市文化企业数量急剧增加,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呈现井喷式增长。

2014年,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号)。文件鼓励文化企业深度参与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文化金融,鼓励文化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拓展,提出加快推进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倡导文化与金融的“合作”关系,确立了文化企业在文化金融市场中的主体地位。

文化金融的推进过程,反映出文化金融市场从间接融资为主的信贷金融转变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为主的资本金融的过程。文化金融不单是以银行和货币为中心的信贷融资市场,也不是狭义的信贷、保险、证券、信托、租赁、担保等金融中介市场,而是金融、资本、中介服务市场共同组成的信贷金融和资本金融的集合体。




建设文化资本市场补资本金融短板



以前,文化金融过多依赖于以传统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货币金融,寄希望于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创新。从实际效果来看,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监管创新空间越来越少,“金融创新”几乎成为“防范金融风险”的代名词,地方商业银行根本没有创新的自主权,如果没有地方政府财政强有力的支持手段(风险补偿、贴息等),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可能还会长期存在,但是,财政补贴毕竟是行政方式,从短期来看效果是明显的,从长久来看,地方政府如果没有雄厚实力很难持续。

因此,我们很有必要补齐文化金融的短板,在资本金融方面加大探索力度,资本市场是资本金融的供给主渠道。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包括证券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区域性产权市场。当前,文化企业获得资本金融的主要渠道是证券市场,但能上市的文化企业很少,目前不到200家, 99%以上的文化企业无缘到证券市场融资,他们迫切需要一个区域性文化资本市场提供以直接融资为主的资本金融。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已明确将产权市场与证券市场并列于我国资本市场体系。两者的区别是,证券市场是标准化的资本市场,产权市场是非标准化的资本市场,目前,只有不到4000家的上市公司实现了证券市场融资,其他约400万亿规模的非上市公司资产、上百余种要素品类的产品主要通过产权市场进行流动和配置。据统计,近三年产权市场以股权、物权、债权、企业融资、金融资产为主的13类业务累计成交金额约28万亿元,交易宗数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长,产权市场已经成为众多非上市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

湖北、山东、深圳等地的文化金融服务中心都是以文化产权市场为基础组建,天然具有产权市场的融资和交易功能,完全可以为文化企业提供路演、询价等服务;可以开展私募股权融资、退出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登记、转让、结算等相关服务;可以引导各类金融及中介服务机构进入产权市场,快速形成集聚效应;可以开展财务顾问、项目融资、基金管理、兼并收购等投资银行业务;可以提供如尽职调查、信息披露、市场推广、交易撮合、登记结算、交易融资等增值服务。只要赋予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文化资本市场功能,就会成为文化资本金融的主渠道。




湖北探索文化金融市场建设情况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金融工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将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列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指出“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文化产权市场创新发展,支持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做大做强,探索建立文化金融服务中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若干措施》提出要“用好华中文交所‘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为文旅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省文化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湖北省文化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指出“支持建设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的作用,推动文化企业的物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的评估与交易”。近几年,湖北着力建设区域文化资本市场,推动信贷金融、资本金融服务文化产业,实现文化金融双翼双驱,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设立湖北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全省文化金融市场体系。2019年10月,经批准,由省属国有文化企业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全资设立了湖北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搭建了省级文化金融服务平台。省中心成立后,在武汉市出资参与设立了武汉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在宜昌、天门等市州设立了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分中心;与27家文化行业商协会、5家担保机构、7家银行、2家证券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为文旅企业提供融资方案策划、项目路演等服务;与武汉市洪山区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着力打造一批文化金融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目前,以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市州分中心为节点,兼具投融资、策划、路演、评估、交易、培训功能、全省统一的文化金融市场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二是建设湖北文化产业项目库,夯实文化金融服务基础。文化金融服务的主体是文旅企业和项目,为获得足够的基础信息支撑,在省文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导下,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建成了湖北文化产业项目库和文化产业网,该网由“一网三库两平台”(湖北文化产业网、文化产业项目库、文化企业库、文化产业园区库、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和文化瞪羚企业融资并购服务平台)组成,汇集全省文化企事业单位、项目及园区信息。目前,全省已有6300多家文旅企业、560多个项目、80多个园区入库,近100家来自全国的具有资质和实力的投资机构也已注册入网。1000多家入库企业在线发布的融资需求已被投资机构关注,100多个融资需求已进行了对接。

三是广泛联系金融机构,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积极与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省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对接,联合推出专门服务文旅企业的“复工贷”“纾困贷”“文保贷”等多款金融产品,共接受500多家企业申请,成功实现融资8.4亿元。其中,湖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湖一印务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获得华夏银行贷款1.9亿元,湖北横冈山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湖北楚天香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57家企业经担保机构担保后获得贷款4.5亿元。

四是发挥交易和投行功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产权市场资源配置和融资功能,创新融资方式,为文旅企业成功引入社会资本。首先是增资扩股融资。为知音漫客引资5.67亿元,市盈率高达52倍,该公司现已进入上市辅导期。为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控股的北京长江文化公司引进3亿元资金,实现市盈率18倍,该公司现已成功登陆新三板。其次是资产置换融资。为人民日报中闻武汉印务有限公司以老厂区资产置换方式,引入投资资本2.8亿元,目前新厂区已开工建设。第三是广告经营权融资。为湖北卫视、湖北经视、龟山电视塔等媒体广告经营权进行招商,融资金额达6.48亿元。第四是版权融资。为湖北广播电视台《我为喜剧狂》《大揭秘》等16档电视节目版权,知音集团《漫客网》商标版权进行推招商,融资金额近1000万元。第五是存量资产融资。为湖北日报集团、长江日报集团以49宗广告抵债房产融资1.16亿元。第六是呆滞出版物融资。为湖北教育出版社等6家出版单位处理呆滞出版物400余万册,实现融资2.2亿元。第七是收益权融资。为武汉东湖游船公司以全年船票收益权融资144万元,融资成本仅1%。

五是开展常态化路演,丰富企业融资形式。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多渠道帮助文旅企业融资。一是举办“文化战疫”项目融资路演活动。分地区、行业、园区、重点项目举办了多场专场对接活动,100多家企业和投资机构参加活动,实现融资近7000万元。二是先后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硚口区、新洲区等地开展“文化金融市县行”融资对接活动,邀请银行、基金、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现场对接50多家企业。

十三五期间,湖北文化产业呈现出发展氛围日益浓厚、总量快速增长、市场主体增多、投资规模扩大、新型业态加快成长的良好态势:2017年文化产业增加值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规模达到1164.09亿元,成功晋级全省千亿级支柱性产业。2018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1779.75亿元,同比增长52.89%,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24%,比上年提高0.96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由上年的0.98个百分点缩小到0.24个百分点;文化法人单位9.37万家,排全国第七、中部第二,其中,规上文化企业2717家,比上年增加600家。2019年,全省规上文化企业营收增长12.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2个百分点。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湖北文化业态逆势增长,今年上半年,16个新业态特征明显的行业小类实现营收381.7亿元,同比增长11.9%。

下一步,湖北将继续以湖北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为载体,以湖北文化产业项目库为支撑,以常态化融资对接活动为手段,着力建设覆盖多层次政策体系、多结构基础体系、多元化产品体系、多功能服务体系的文化资本市场,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综合性文化金融生态圈。重点完善以下“四多一综合”体系:

一是建立多层次文化金融政策体系。推动省、市、区(县)出台关于文化特色银行、文化特色担保、贷款利息贴息、贷款风险补偿、贷款增量补贴、版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等专项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文旅企业和项目融资;推动省、市、区(县)出台支持文旅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政策,建立文化上市后备企业库,引导中小文化项目到“文瞪板”融资;鼓励市、区(县)创建国家、省级文化金融示范区,形成多政策联动解决融资难题的氛围。

二是建立多结构文化金融基础体系。完善湖北文化产业网和项目库,对接省、市大数据中心,引入工商、社保、税务等政务数据源,对入库企业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评定,建立“失信名单”和“信用修复”制度,为企业申请无抵质押、纯信用贷款提供客观定量的信用评估;建立文化资产鉴定和评估标准,为文化资产(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交易、融资等提供依据;建立全省文化金融发展指数,全面监测和反映信贷、证券、保险、直接融资等领域的文化金融指标,衡量全省文化金融发展水平。

三是建立多元化文化金融产品体系。评定一批文化特色支行,文化特色保险、文化特色担保、文化特色基金、文化特色证券,为中小文旅企业“量身定制”信用类融资产品,通过政府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保证保险为文旅企业增信,解决文旅企业无抵押融资难题;培育发展文化产业链保险,支持文旅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

四是建立多功能文化金融服务体系。完善文化金融服务网络,在17个市(州)和条件具备的产业园区设立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分中心,就近为文旅企业提供融资方案策划、项目路演、产品设计、上市辅导等服务;评定一批文化金融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鼓励在文化金融创新方面先试先行;建立标准化、专业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

(本文刊发于《产权导刊》2021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