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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二)

发布日期:2019-04-03      点击量:5554


——聚焦问题 重质求效加快湖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 黄永林


2018年11月3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文规格之高、总体要求之明、发展措施之新、支持力度之大,在我省文化领域实属罕见,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加快湖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提出发展文化产业,建设现代化文化强省,强调要把文化产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把文化产业培育成支柱产业,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从2017年统计数据看,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在四个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一是文化产业增加值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规模达到1164.09亿元;二是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较快,比上年增长11.49个百分点;三是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上升,达到3.28%,比上年提高0.36个百分点;四是文化产业规上企业数增加,全省有2117家规上文化企业,较上年增加303家,增幅16.7%。尽管如此,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仍存在不足。一是全省文化产业总体发展不充分,区域发展不协调,发展质量不高;二是产业整体市场化程度较低,文化市场各类主体发展不均衡;三是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不够,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程度不深;四是文化供给侧创新创意不足,高质量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够充分。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与湖北省在全国的经济地位不相适应,与湖北省文化大省的地位不相适应,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不相适应。《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湖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改革思路、优化了产业布局、确定了发展重点、建构了产业体系、明确了经济政策、提供了保障措施,这一文化产业发展蓝图的实施,将大大激发全省人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让湖北文化产业发展跑出加速度和创出高质量,对推动湖北经济强省和文化强省建设相互促进、同频共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为湖北文化产业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意见》全面把握、认真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讲话精神。

(一)坚持正确方向,遵循发展规律,科学地提出了发展要求和目标。在指导思想上,《意见》强调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遵循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强调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造福于人民。强调文化产业的社会属性,“坚持正确导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深化改革,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融合创新,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坚持特色发展,大力实施文化品牌战略。”

在发展目标上,立足现实,在认真考虑各种经济资源及社会资源承受能力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提出“到2020年底,建成一批主导产业特色鲜明、集约配套完备的文化产业聚集区,培育一批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打造一批有较强知名度、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到2025年底,建立完善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这既为湖北文化产业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要求,又为湖北文化产业发展描绘了一个较为宏伟、又切实可行的蓝图,催人奋进。

(二)坚持特色和差异化发展,构建了“一主两副多极发展”区域布局。《意见》基于对湖北自然地理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资源现状分析,依托特色和优势,构建了“一主中心带动、两副重要支撑、多极竞相发展”的湖北文化产业发展的区域布局,通过差异化发展,形成新的区域增长极和特色增长极,实现协调、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发挥武汉作为湖北“主中心”作用,打造湖北文化产业核心区。将武汉打造成“全国性新兴文化企业聚集区”“全国性时尚设计之都”“全国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中心”。“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千亿元”。通过强化武汉在全省文化产业中的核心作用,巩固和提升湖北在全国的实力和地位,增强武汉对全省的辐射带动功能,促进全省文化产业发展。

发挥襄阳市和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作用,建设湖北文化产业支撑区。襄阳市加快古城文化、三国文化和汉水文化建设,打造全国知名影视拍摄基地、中部地区重要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的工艺品生产基地,建设国家级文化旅游名城。宜昌市加快建设长江中上游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做强叫响三峡文化旅游品牌,打造“钢琴之城”和“诗歌之城”。到2020年,襄阳市和宜昌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均超过250亿元。

发挥其他市州(直管市、林区)文化资源优势,培育文化产业新兴增长极。荆州市、荆门市、随州市发挥荆楚文化、三国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深度开发特色文创产品,推动形成荆楚文化、三国文化展示交流区。黄冈市、孝感市、黄石市、咸宁市、鄂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依托红色文化、工业遗址、万里茶道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工业旅游和文化休闲旅游;精准对接武汉市,承接关联产业转移,推动形成武汉城市圈文化产业聚集区。十堰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依托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自然山水等资源,叫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品牌,加快创建国家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各县(市、区)从本地资源和优势出发,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

(三)坚持转型升级、实施双轮驱动,着力推动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通过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现代制造业,培育壮大特色文化产业,实现文化产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

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一是以创新促进出版业转型。在巩固少儿、美术、文学等出版业务在全国优势地位基础上,大力发展数字出版,加快华中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建设,支持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打造行业领域的示范平台等。二是以优质推动影视产业升级。发展壮大影视企业,培育优秀制作团队,加大优质剧本培育和孵化力度,加大对优质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企业的支持力度等。三是以改革激发演艺业活力。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支持民营演艺团体发展,鼓励各类演出经纪机构健康发展。四是以品牌促进会展业升级。推动政府办展向社会办展转变,提升会展业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大力发展新兴科技型文化产业。《意见》基于现代网络信息和数字化技术,提出新兴科技型文化产业:一是用现代科技发展文化装备制造业。适应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发展趋势,提升传统制造业水平;推动文化装备制造与智慧旅游、特色小镇、城市综合体等相结合,发展智能家庭娱乐、智能语音、3D打印等高端制造业。二是以跨界融合培育动漫游戏业新优势。推动动漫游戏跨界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手游、端游、VR游戏等新型业态。三是以数字技术壮大创意设计服务业。发挥武汉全球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优势,发展设计主体、建设孵化平台、培养创新人才,创建高规格的设计中心。

推动特色资源转化和产业融合。一是统筹推进湖北省红色文化、荆楚文化、三国文化等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打造具有荆楚特色的工艺产品,加强特色文化小镇、文化名村和特色街区建设,鼓励利用历史遗迹、文化遗存及生态宜居环境等资源发展文化休闲旅游业,发展特色节庆经济。二是推动文化+实现跨界融合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一,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培育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新型文化业态,创建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二是促进文化与旅游全面融合发展;三是促进文化与体育、商贸、康养等产业加快融合;四是促进文化与建筑业、信息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四)坚持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实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为此《意见》提出了以下任务和要求。

做大做强文化生产经营主体。一是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鼓励支持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共同发展,通过培育一批航母型企业集团,打造一批有影响的文化企业,谋划一批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推动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二是把文化产业发展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支持小微文化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总量上规模、质量上水平。三是完善文化产业园区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共生发展、集聚发展。四是实施文化品牌战略,培育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企业、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和优势品牌。

培育扩大国际国内文化市场。一是对内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合理布局文化消费场所,提供有效覆盖、方便快捷的文化消费设施;健全培育和扩大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创新文化消费补贴方式;探索开展城乡居民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刺激撬动大众文化消费。二是对外扩大国际文化贸易。建设一批省级对外文化贸易示范园区及基地,培育文化贸易企业,支持申报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鼓励文化企业参加经审定的国内外重大展会,承办经审定的国内外重大文化赛事活动等。

强化金融人才市场环境支撑。其一,加大文化金融服务创新力度。加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促进银企供需对接。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文化产业的融资比例,创新文化信贷产品和服务。其二,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创新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社会化、公共化的投融资服务体系,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投融资渠道保障。其三,强化文化产业人才支撑。造就领军人才,留住骨干人才,培养技能型人才,聚集创新性人才。其四,优化文化市场环境。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

(五)实行优化组合,强化整体发力,完善各项文化产业经济政策。一是加大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发挥各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投入;二是全面落实国家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对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优先保障供地;四是加强和改进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以保证文化产业统计数据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靠。

(六)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简政放权,在抓落实求实效上狠下功夫。《意见》强调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省委宣传部统筹协调,省直各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抓紧细化措施。各市州县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力度。二是实施简政放权。深化文化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一站式”服务模式,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三是落实责任主体。对于《意见》中提出的各项具体任务,明确了具体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原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