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规则细则 > 文化瞪羚企业融资并购板上板条件及申报材料

文化瞪羚企业融资并购板上板条件及申报材料

发布日期:2020-06-03      点击量:3074


一、成长型

(一)上板条件

1.依法设立的文化企业,主营业务突出,最近12个月的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200万元;或最近24个月的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300万元,且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小于30%;

2.最近3个月有持续现金流,且最近12个月财务报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累计总额不低于营业收入的70%;

3.最近12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严重处罚,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交电子版文件)

1.《文化瞪羚企业融资并购板上板申请表》;

2.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3.公司最近12个月的财务报表;

4.公司最近12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最近一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

5.公司最近三个月的银行流水;

6.公司年度销售额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合同及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如有)。

 

二、创新型

(一)上板条件

1.依法设立的文化企业,企业存续期不少于一年,主营业务突出,商业模式、核心产品、核心知识产权等至少一项具有特色(亮点)并在相关领域具有领先优势;

2.核心团队完备,核心人员曾担任国内外知名企业的高管;

3.最近12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严重处罚,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交电子版文件)

1.《文化瞪羚企业融资并购板上板申请表》;

2.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3.公司最近12个月的财务报表及最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

4.企业简介及经营事迹介绍,要求:突出特色(亮点)及在相关领域的领先优势,用事实数据说话,涉及影响力及位次的表述,尽量引用第三方证明或权威报告内容;

5.企业近三年来获得的各项科研成果、知名奖项、知识产权登记等证明材料;

6.公司最近发放工资凭证(如发放工资的银行回单、工资明细表等)、公司最近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凭证、核心团队人员的履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