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7
本公司由陈波涛(占比99.00%)、陈林生(占比1.00%)出资设立。
文化创意设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LED电子显示屏、灯箱、标识标牌(含发光字)设计、制作与安装;钢结构工程、亮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中国广告二级企业、装饰装修二级企业、钢结构三级企业、湖北省标识行业副会长单位、武汉市广告协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政府采购单位、武汉市政府采购单位。